根据河南省2008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洛阳市2008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洛阳市辖区内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 报名地点及所需材料
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到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股)报名。报名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非师范教育类申请者还须提供1张近期免冠2.5cm彩照。
三、 报名时间:7月16日至19日
请登录洛阳教育城域网(www.lyenet.org)查询《公告》详细内容及相关事宜,或到相应认定机构咨询。
洛阳市教育局 200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