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昨日报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日前分别与省法院领导成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中级法院院长承诺,如果下属出严重问题,将主动辞职。
下级犯错,上级辞职,这不是一个“株连”问题,而是一个责任问题。事实一再证明,那些经常出毛病、出问题、出麻烦的单位,上级领导都有着失察、失管、失教等方面责任,是不可推卸的,甚至有的领导还对其包庇和纵容,特别是近年来所查处的那些串案、窝案也更能说明这个问题。
为了下级不出毛病、不出问题、不出麻烦,就要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加强监督。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这种对别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也是一个从严律己的过程,只有自己做得正,行得端,才能更好地去要求他人。
这个责任状够分量,签得好!但愿能执行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