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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被开除公职
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据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 陈菲)司法部21日对外公布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该办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四个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品行良好。

  除被开除公职不得从事律师职业外,办法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等也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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