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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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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限塑”太“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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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限塑令”实施近两个月后我市终开首份罚单,市民呼吁——
莫让“限塑”太“温柔”
  “限塑令”首份罚单500元

  “阿姨,湖北路‘为民’小超市,仍在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本月中旬,12315投诉电话接到我市一名小学生举报。涧西工商分局工农工商所接到12315值班室指令后,立即派人前往该超市进行查实。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在该超市依法查扣了2000余个超薄塑料购物袋。另外,根据相关法规,涧西工商分局日前对超市负责人田某处以500元罚款。据工商部门统计,这是“限塑令”6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开出的第一份罚单。

  “罚单”为何迟迟难开

  “限塑令”实施后,市民逐渐自觉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社会效益显而易见,但也出现一些问题:为何各大超市能严格执行“限塑令”,到了集贸市场就不太好使?超薄塑料袋已全面禁止流通了,为何还是无法完全控制其流入市场?

  据市工商局市场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从各分局上报市局的情况来看,对违反“限塑令”者,“责令整改,批评教育”仍是执法人员的主要手段。

  老城区周公路菜市场一商贩反映:“工商部门说,我们不用环保袋要罚款,至于罚多少,怎么罚,我们不知道,听说也查了一些商户,可没听说谁被罚款了。”他认为,真要推行环保袋,处罚必须“动真格”,否则“商户们会挂羊头卖狗肉,买上一些环保袋当面子,暗地里提供免费的超薄塑料袋,造成不正当竞争”。

  面对一些市民所反映的“市场上摊贩们与执法人员玩捉迷藏”的情况,工商部门说他们也有难处。据了解,目前工商执法人员对不执行“限塑令”者,只能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很难起到针对性的打击作用。另外,工商部门认为现阶段是宣传教育、普及环保意识的阶段,罚款不是上策,“罚款太多,怕商贩承受不了,罚几十元又很难有效果”。

  莫让“限塑”太“温柔”

  律师张新洛认为,对违反“限塑令”者,由谁来监督检查,给予怎样的处罚,目前都还没有相应的执法细则,亟待加以完善。 

  河科大经管学院一位教师说,目前,“限塑令”还仅仅停留在让百姓花钱买环保袋这个单一的价格杠杆上,其他诸如以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生产可降解塑料袋、再生纸袋等都没有提上日程。如今“限塑令”既已实施,就应该尽量缩短“限塑”这一过渡性政策的实施时间。政府和有关部门一要加大管理力度;二要拨出专项科研经费,早日实现环保袋大规模生产。              本报记者 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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