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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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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学理(右二)去年在北京领取“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奖牌。             李光惠 摄

  在华夏文明五千年浩瀚的历史长河中,有一颗璀璨的明珠,她就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洛阳。厚重的历史积淀,悠久的历史文化,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年来,市检察院把文明创建成效作为全面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文明创建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开创检察工作与文明创建齐头并进的崭新局面。

  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和16个基层检察院全部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五好检察院”称号,被市委文明委授予“文明系统”称号,荣记集体一等功两次,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评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等荣誉称号,偃师市检察院被命名为“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全面实现了市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全国有位置,全省争一流,全市树形象,岗位创佳绩”的总体目标。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贾春旺,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等都对洛阳市检察院这一优秀集体给予了高度评价。

  领导重视 组织有力

  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006年,市检察院在连续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殊荣的基础上,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三年来,全院突出采取五项措施,力争把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明确创建目标。在创建活动中,该院坚持同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相结合,坚持“着眼建设抓争创,依靠干警抓争创,围绕经常抓争创”的思路,坚持全面建、反复抓、整体上,着眼于提高水平争创一流。二是健全创建机构。该院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学理同志为组长的争创全国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常设创建办公室。三是强化创建措施。该院制定创建规划,出台创建措施,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了严格的创建目标考核及奖惩体系。四是丰富创建载体。该院坚持不懈地开展“学习年”、“管理规范年”、“创新发展年”、“形象提升年”和“岗位练兵年”五项活动;强力实施“人才兴检”、“管理塑检”、“科技强检”、“文化育检”、“形象树检”五大工程;积极优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执法的法制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五是巩固创建成果。该院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整改提高。

  突出重点 常抓不懈

  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市检察院党组把创建工作视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支撑点和动力源,摆在重要位置,常抓常议,常抓不懈,先后制定《2006~2008创建工作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有力地促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检察院连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机关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从精神文化建设入手,狠抓了干警的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市检察院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月计划、周安排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正执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处室、学习型干警、文明处室、文明干警”评选活动,还通过定期举办演讲会、专题讲座、文艺晚会、书画、摄影作品展评等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警的思想文化品位。全市检察干警本科学历人员比例由2003年的31%增加到目前82%;有169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通过率由29%上升到75%,在全省一直名列前茅。

  从制度文化建设入手,规范干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2006年以来,市检察院集中开展了以“一个纲要,两个条例”为重点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广大干警的宗旨意识、道德意识和纪律意识。全院制定了《检察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干警从行为、仪表、言谈举止等方面遵守行为准则,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检务诚信建设,印发《洛阳市检察院征求意见函》和《洛阳市检察机关征求意见调查问卷》万余份,组织干警对全市大型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进行走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还通过设立检务公开栏、发表电视讲话、开展宣传周活动、推行批捕和起诉案件公示制、实施办案“阳光工程”等形式,广泛宣传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加强社会对检察干警的监督力度,促进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从环境文化建设入手,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市检察院结合文明创建活动,建立了检察文化中心;设立了文化橱窗、文化长廊;成立了文学、书画、摄影协会;组建成立检察官艺术团等,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干警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优美、和谐、健康、充满活力的检察文化环境,有力地推进了机关学习风气的形成。

  从行为文化建设入手,倡导文明、弘扬先进。市检察院坚持开展文明机关、文明窗口、文明接待室、文明检察室、道德规范进万家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实行文明用语和监督员制度;定期举行升国旗仪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教育干警树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办案、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该院还开展检军、检企共建活动,先后与洛阳驻军、国有大型企业结为共建单位。每年抽出一天时间组织全体干警到部队过军事日,每年“八一”建军节与部队官兵进行文艺联欢;每逢重大节假日,组织干警到企业看望困难职工、送慰问品。三年来,市检察院先后帮扶贫困村30余个、贫困户2000余户,捐款160余万元。同时,在全市检察机关树立和宣扬了郑建刚、杨建中、程建宇、胡金保、赵克宏等先进模范人物,组织了10多场英模事迹报告会,通过先进人物的事迹和精神激励干警,激发了广大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从物质文化建设入手,夯实创建物质基础。三年来,市检察院按照“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思路,以经费保障为龙头,以“两房建设、信息化建设、装备建设、环境建设”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基础建设和工作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先后完成了通信设备的扩容、升级,完成了政法专线通信网、计算机局域网、案件公示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完成了市院与各基层院局域网的互联互通,建成了以市院为中心枢纽,连接各县(市)区院、市院各业务部门的全市检察系统办公、办案资源网络框架;建起了设施完备的监控室、讯问室、微机室、控申举报接待室,配备了摄录设备,开办了三级加密传真网络,添置了测谎仪等科技侦查技术设备,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奠定了基础,为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建成了41000平方米的检察官公寓、10000平方米的信息指挥中心大楼、8000平方米的河南省检察官学院洛阳分院教学楼,并对侦查技术大楼重新进行装修改造,对机关环境进行美化和亮化。如今,无论是在市检察院办公区还是家属院,绿化面积都超过了30%,达到了文明小区绿化、美化的良好效果。

  创新发展 扩大成果

  努力开创洛阳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枝独秀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市检察院的整体工作在全省、全国检察系统始终保持领先位置。去年以来,第四届全国检察长论坛、第一期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专题研修班、全国检察机关心理测试技术首期培训班、中原民行检察论坛等10多个全国性大型经验交流会议相继在洛阳召开,充分展示了市检察院的创建成果。市检察院的做法受到了高检院、省院领导和检察同仁的一致好评。

  市检察院坚持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检察队伍、业务、事务管理的水平。一是建立全员责任目标管理和考评机制。制定了《洛阳市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等规定,将目标任务硬化、量化、细化。二是建立工作督查落实机制。建立全员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个人绩效档案,实行处室月计划工作制、月工作例会和周碰头会制度,强化各级责任,增强落实意识,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制定了《洛阳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奖惩实施办法》,设立了争先创优奖、精神文明奖、无违法违纪奖、出勤奖、工作目标奖、学习奖等奖项,坚持以实绩为准绳,做到每个人的工作绩效与奖惩、评先、晋职晋级挂钩,较好地解决了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四是建立案件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机制。全面推行“三三制”和“三位一体”办案机制和“6+1”办案规则,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周期平均减少了7天至9天,起诉率由79.7%上升到100%,判决率由43.8%上升到72.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中央治理整顿经济环境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创新的“双向承诺制度”、联合接访和社会调解员、“共建廉政,服务经济”派驻检察联络员制度等检察改革,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洛阳市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三年来,市检察院的创建成果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得到了全面的检验,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文明成果的有机统一。2008年,在洛阳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对党政部门各项工作落实得力,行政效能较高,执行力较强,在民意满意率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7月8日,中共洛阳市委专门向市检察院发了《表扬函》,希望市检察院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积极的态度开展工作,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努力为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市检察院将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终极目标和崇高追求,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洛阳、维护司法公正作出新的贡献。

  (李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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