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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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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7 月 31 日 星期    【打印】  
骗同学入伙传销 事不成致人伤残
  本报讯(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王晓冬) 为发展“下线”,女大学生拉同学入伙传销,被识破后,竟然实施非法拘禁,致使同学逃离过程中摔伤致残。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王妙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其他6名被告均被判有期徒刑。

  王妙是陕西某大学大三学生,今年1月,被好友骗至我市搞传销。到洛阳后,王妙很快就被同伙“洗脑”。为发展“下线”,今年5月20日,她将大学好友金某也骗到洛阳,并将其安排到高新区一租住房内。随后,王妙以发信息为名将金某手机拿走,阻断了金某与外界的联系。

  当晚10时许,王妙约金某谈心,准备动员其参加传销组织,有所察觉的金某借口上厕所欲从客厅逃脱,但遭到同是传销人员的李霞等人阻拦。金某被强行拉回住室后,李霞等人用被子捂住其头部,并将住室及客厅门反锁。次日凌晨,金某趁这些人熟睡时准备跳窗逃脱,被人发觉后,慌乱中从二楼窗户跳下,导致胸、腰椎骨折及左肩部外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妙、李霞等人以非法手段限制金某人身自由,采取威胁等手段迫使金某参加传销活动,致使其在逃跑时受重伤,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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