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5版:社会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新型节能灯照亮城市夜空
洛阳牡丹与曾都银杏
家园问题回头看
偃师市李村镇李北村
店外折扣销售区已拆除
广告
知识问答
童话无国界
爱心连你我
丈夫抢劫杀人
妻子竟作伪证
地役权与“善意第三人”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8 年 8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知识问答
市规划局主办(共30题)
  25.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出现下列违规行为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6.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