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松战 实习生
权嘉黛)昨日从市节能减排办公室获悉,市发改委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从15日起,将对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以从源头上防止能源浪费。
今年5月,市政府下发了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实施办法,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从今年上半年实际情况看,我市的节能任务非常艰巨。
根据规定,在我市境内投资建设的电力、冶金、有色、煤炭等行业热加工高耗能项目,除高耗能项目外的年耗能在1000吨标准煤或建设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类工业项目,均应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节能评估报告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节能规定和产业政策;是否符合《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国家及地方和行业能耗标准、节能设计规范;主要工艺流程是否采用节能新技术;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明令推广或淘汰的设备、产品目录;项目合理用能的综合评估意见等。
市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此评估和审查实施后,对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备案,环保、工商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对节能内容进行专项验收,并且在竣工验收报告中作出专项记录;未通过节能验收的,要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达到整改要求后,项目建设内容方可投入使用。
此外,对未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违反节能要求的建设内容和行为,市发改委等部门将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同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