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安东生 通讯员 曾锁文)937万元城市低保金和324万元农村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位,使低保对象生活无忧;60.6万元医疗救助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解决了他们看病难的问题。
今年以来,洛龙区大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认真落实省、市、区为民承诺的实事,受到了广大群众欢迎。
为保障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完成省、市承诺为民所办实事,从今年1月1日起,洛龙区城镇低保标准由160元提高到190元,补发提标部分低保资金自6月起发放到位。前7个月,洛龙区共发放城市低保对象保障金937.58万元,做到按月足额发放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今年上半年共为开元办事处(6个村)、古城乡(13个村)、龙门徐屯村等地方的困难群众2872户3761人办理低保手续。据了解,目前全区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4283户7768人。为完成省、市承诺为民所办实事,从今年1月1日起,洛龙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元,应补发资金自6月起发放到位。今年上半年,洛龙区共发放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324.3万元。
为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洛龙区出台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相关规定: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00元,规划了敬老院三期建设实施方案,目前各乡(镇)敬老院建设正在保质保量加紧施工,确保年底前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
自洛龙区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工作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仅今年1至6月累计救助困难群众50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60.6万元,切实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为完成市委、市政府2008年承诺为民所办实事之一的农村困难户土坯房改造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出台了《洛龙区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实施意见》,并将危房改造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目前,洛龙区列入改造任务的115户291间已建成52户127间,在建63户164间,确保全区困难群众入冬前搬入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