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报告显示,今年前半年,随着国民经济稳步、较快增长,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增长的良好态势,上半年达到7602.9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5.8%;人均消费支出达到4507.83元,同比增长5.3%,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下降2.8%。
数据显示,除占家庭总收入67%的工资性收入外,经营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均呈增长态势,而个体经营收入是居民收入新的增长点,成为我市城镇居民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继续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不断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为565.7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7.4%。
从消费构成来看,八大类消费呈“四升四降”格局。即食品、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均有明显增长,而衣着、交通和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杂项商品和服务却有了不同程度的回落。居民消费呈现以下特点:
——由于食品价格持续上涨,受其影响,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显著增加。前半年,城镇居民用于食品方面的消费支出人均1763.87元,同比增长14%,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个百分点。
——居住消费增势明显。前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424.61元,同比增长10.5%,主要是居民住房装修的支出增加较多。居民用于住房装修支出人均63.30元,同比增长17.1%,居民的居住状况进一步得到提高。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耐用品消费继续升级。上半年,居民家庭用于购买家庭设备支出人均125.92元,同比增长11.3%。
——医疗保健支出快速增长。前半年,居民医药费、医疗费人均支出分别为212.80元、167.42元,同比增长45.7%和12.9%。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关注健康的心情更加紧迫,在滋补保健品方面的投入上人均22.64元,同比增长9.8%,医疗保健支出增幅居八大类消费支出首位。
见习记者 李迎博 实习生 王笑辉 通讯员 戚健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