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戈晓芳)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从今日起,节能灯未贴能效标志将被禁止售卖。
据了解,俗称节能灯的自镇流荧光灯早已被纳入国家发布的能源效率标志产品目录(第三批),其能效被分为三个等级,低于三级的属不达标产品。
6月1日起,在我国上市的节能灯均须加贴能效标志,6月1日以前生产、进口的未贴能效标志的节能灯,允许售卖至9月1日。
记者在市区一些大型超市采访时发现,柜台上的品牌节能灯都已贴上能效标志。然而,在一些小商场与灯饰卖场中,记者发现仍有部分节能灯产品存在未按规定标注能效标志、使用不规范的能效标志、节能标志型号与实际型号不符等问题。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节能灯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上面贴的能效标志的型号与购买的型号是否一致,避免节能灯不节能。另外,节能灯的能效限定值为三级,一级为最高值,购买时最好选择二级或二级以上产品,这样的节能灯节电性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