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新安县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五进入”活动中,利用普法宣传车建起了流动“法律小超市”,引导山区群众学法、懂法,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举报揭发职务犯罪,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新安县检察院投资10余万元购买了一台普法宣传专用车,在车上放了《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多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摆上了《检察日报》、《公民与法》等法制报刊,并在车外挂上了预防职务犯罪挂图,建成了流动“法律小超市”。连日来,“法律小超市”不断在全县农村集镇、企业、校园、社区和机关流动宣传,吸引了大量群众。干警们热情地接待群众咨询,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告诉群众何为职务犯罪及其危害性。
“法律小超市”建立一个多月来,已使8000余名农村群众、中小学生受到教育。(小飞 祥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