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见习记者 刘永娟 通讯员 李立)昨日,我市召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会议提出,我市从9月至11月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扩面工作,确保本辖区内城镇居民、学生参保率达到100%,全市参保人数达到70万。
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在10月8日前,全部做好居民参保登记各项准备工作,社区专管人员和宣传品必须到位,必须设置居民参保“绿色通道”,决不能出现群众参保难、缴费难等现象,确保各个环节顺利畅通。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要组建不少于300人的社区居民医保专管员队伍,于9月底前分赴全市158个社区,投入居民医保工作;我市抽调社区干部、社区居委会与人寿保险专管员一起,全力推进居民参保。
又讯 为了做好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续保工作,市政府日前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2008年9月、10月、11月为全市城镇居民、学生缴纳2009年度居民医保费的规定时间。
《通知》规定:9月1日至10月31日,为学生参保续保时间,由各学校统一组织。(因特殊情况可放宽至11月30日)续保和新参保学生,统一由学校代收学生基本、大额补充两项医疗保险费;新参保学生缴医保费同时,应缴纳医疗保险证卡工本费10元。
10月8日至11月30日,为各类居民参保续保时间。一般居民参保续保由各县(市)区负责,各乡镇、社区均设有居民参保登记点,并张贴有《参保续保须知》。 (下转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