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目前,各县(市)区均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了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序开展,但个别地方仍有焚烧秸秆现象。记者昨日从市禁烧办获悉,截至9月24日,我市已对出现焚烧秸秆的5个县(区)罚款12万元。
9月中旬开始,市政府组织人员对全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在督查时发现,16日、22日、24日,洛龙区、宜阳县、孟津县、伊川县、新安县的个别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焚烧秸秆现象。按有关要求,洛龙区、宜阳县分别被处3万元罚款,其他3县分别被处2万元罚款。
市政府要求各督查组对全市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实施昼夜巡视。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多种手段,积极拓展秸秆利用渠道。要进一步明确禁烧工作责任,把禁烧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农户,使层层都有目标责任,人人都有工作任务,做到每个地块都有人负责,保证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