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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0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扶 持 减 负 提 速
市国税局与纳税人同舟共济 全力助推洛阳经济发展
  市国税局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主动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着力落实税收优惠,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切实提高办税效能,为帮助企业抵御风险提供多方位的服务,努力促进洛阳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扶持:

  用好九类税收优惠

  ★支持支柱产业

  对我市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电力业、采掘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八大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准予按照规定抵扣,实行先抵陈欠、增量抵扣、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支持我市六大产业基地建设。

  ★促进科技进步

  1.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凡是2007年3月16日前办理工商登记,2007年前已进入获利期的(两年免税期未享受到期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办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可继续享受免税一年;2007年未开始获利的,企业享受减免税期限从2008年开始计算。

  2.一个纳税年度内,我市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50%扣除。

  4.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5.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6.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相关税收优惠: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电子出版物,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⑵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⑶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⑷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⑸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⑹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支持“三农”发展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粮食和食用植物油增值税免税项目: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其他粮食企业销售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

  3.饲料增值税免税项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饲用鱼油。

  4.其他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免税项目:农膜、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尿素、有机肥,生产销售的敌百虫等47种农药,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滴灌带和滴灌管。

  5.企业从事蔬菜、谷物、油料、豆类、棉花、水果、坚果种植等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香料作物种植等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促进对外贸易

  1.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税率为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按规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或消费税。

  3.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对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提出延期申请,经地市级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4.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由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调整为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5.自2008年6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向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的期限由180天内调整为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天内。

  6.自2008年8月1日起,将蚕丝、纱线、针织物及钩编织物等32种类的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退税率从11%提高到13%。一次性其他竹制圆签、其他竹制一次性筷子等5个种类的竹制品,出口退税率从5%提高到11%。

  7.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8.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并在取得《证明》的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支持文化产业

  1.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

  2.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享受13%增值税低税率。

  3.2008年12月31日前,以下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⑴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刊物(限一个单位一报一刊)。⑵科技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技术标准出版物。⑶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刊物,中小学的学生课本。⑷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⑸盲文图书和期刊。

  4.2008年12月31日前,对各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和农村供销社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税。

  5.对政府鼓励的新办文化企业(是指2004年1月1日以后、2007年3月16日以前登记注册),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促进环保节能

  1.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免征增值税。

  2.建材产品相关税收优惠:⑴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废渣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⑵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货物:①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②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废渣的水泥。⑶减半征收增值税的货物:①非黏土砖②砌块③墙板。

  3.综合利用发电:⑴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增值税即征即退。⑵利用煤矸石、石煤、煤泥等生产的电力,减半征收增值税。

  4.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5.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6.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相关税收优惠:⑴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⑵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7.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料,生产该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8.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支持中小企业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已从按月改为按季执行。

  ★关注社会民生

  1.自2004年1月1日起全省增值税起征点统一调整如下:⑴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元。⑵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0元。⑶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3.企业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享受的优惠政策限额,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4.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

  5.企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其他过渡性税收优惠

  原有关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清产核资、重组、改制、转制等企业改革,涉农和国家储备,其他单项优惠政策共6类定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08年1月1日起,继续按原优惠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由过去的年度终了后4个月延长到现在的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减负:

  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

  ★精简99种纳税资料

  纳税人到国税部门办理的37项涉税事项,原共需236种纳税资料,现只需137种,共减少了99种。涉及的主要事项有:

  1.设立登记(单位纳税人)

  现需提供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12种资料。

  不再提供会计证和办税人员身份证、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无主管部门除外)等7种资料。

  2.设立登记(个体经营)

  现需提供《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联合办证2份)、《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2份(国地税联合办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等8种资料。

  不再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等5种资料。

  3.注销税务登记

  现需提供《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1份、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5种资料

  不再提供注销申请报告、总机构注销的,需提交其分支机构的有关注销税务登记证明资料等3种资料。

  4.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现需提供《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不再提供全部银行账号证明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7种资料。

  5.延期申报申请

  现需提供《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不再提供税款预缴入库税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4种资料。

  6.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

  现需提供《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3份、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等4种资料。

  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资产负债表等4种资料。

  7.发票领购申请

  现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等4种资料。

  不再提供纳税人申请领购发票的情况说明、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等5种资料。

  8.发票领购

  现需提供《发票领购簿》、出示购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和按规定需验旧的发票。

  不再提供《纳税人领购发票申请表》、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9.普通发票代开

  现需提供《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付款方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等5种资料。

  不再提供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需提供相关证明、《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原规定2份)等3种。

  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非商贸企业)

  现需提供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等4种资料。

  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等9种资料。

  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商贸企业)

  现需提供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税务登记证(副本)等6种资料。

  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财务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等9种资料。

  ★取消4个审批项目

  1.一般纳税人资格取消(纳税人申请);2.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审;3.软件企业认定;4.饲料产品企业认定。

  ★减少4个办税环节

  一般纳税人变更和防伪税控企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分别由原来的4个环节减少到2个。

  提速:

  九项措施提升办税效能

  ★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全程式服务

  对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和新上项目实行特事特办服务:一是开通企业办税绿色通道。对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各项涉税手续时推行限时服务,能够现场办理的,要现场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重点服务对象在办税、咨询等方面给予优先。二是推行挂钩服务制度。建立“领导挂钩”服务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领导挂钩,专人负责,提供全程跟踪优质服务。三是实行税收政策告知制度。根据服务对象实际情况,实行最新税收政策短信告知、网络告知、上门告知制度。

  ★政策优惠项目实行及时化服务

  根据洛阳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办理各种退免税的进度,将各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扶持促进先进制造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福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企业的发展。市局及基层国税机关至少半年开展税收热点优惠政策税企面对面研讨会,采取税收政策发布会、纳税人座谈会、专家讲座等形式,加大税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变单向宣讲为双向沟通,重大税收政策调整随时发布。

  ★涉税调查事项实行统筹化服务

  一是合并税收调查事项。统筹安排对纳税人的税收调查,避免多头重复安排内容相同的调查事项。设立和变更税务登记时,对于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减免税资格认定、普通发票领购资格等涉税调查事项,尽可能一次下户、调查办结。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在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等业务时,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齐或者有误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避免纳税人重复跑路。三是加强国税、地税协作。重点加强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工作,与地税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和税收调查,节省税收成本,降低纳税人负担。

  ★涉税基础资料实行备案制服务

  在不违犯法律法规和影响税源监控的情况下,做好纳税人基础信息录入和建档工作,对纳税人报送的财务报表等基础资料、各类登记、身份证件,采取“一次报送、各税共享”、“一次报送、长期共享”的办法,彻底解决纳税人资料重复报送的问题。纳税人除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外,只需要出示证件原件,不再重复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办税服务大厅实行规范化服务

  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文书填写台,将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所需填写的常用文书应用范本放大后展示在台面上,方便纳税人比照填写。二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统一、规范的纳税人自助服务区,统一配备联通因特网的电脑设备,为企业提供自助网上申报服务,进一步提升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功能。三是落实办税公开制度,统一制作纳税服务制度范本,将需要向纳税人公开的各项制度文本汇集成册,集中在办税服务厅文本阅览台上进行展示;将现行税收政策、个体户定税清册、未达起征点户名单统一在公示栏上进行展示,方便纳税人查阅。

  ★申报纳税方式实行多元化服务

  一是积极推行企业网上申报。本着依法、自愿的原则,在全市一般纳税人、小规模企业中大力推行网上办税业务,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完成纳税申报业务,减少纳税人跑办税大厅的次数。二是加大个体批量扣税工作推行力度,积极引导全市个体工商户采取多元化申报方式,个体户只要在缴税账户上存足当月应纳税款就视同已经缴税,扣税工作由税务机关自动完成,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三是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功能,向纳税人提供网上抄报税、认证、申报提醒、催报催缴、涉税资料提交、涉税公告、办税通知等涉税业务服务,努力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

  ★综合服务方式实行直通车服务

  一是面向广大纳税人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制、服务承诺制、办税服务厅节假日值班制度、局长接待日制度等五项制度,实行“一站式”、“一窗式”服务,促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在全系统开展全程服务、限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多种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开通“一城通”业务,纳税人可以在城区范围内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领购等三项业务,更加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四是加强12366纳税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网站、热线电话和短信平台加强对新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拓展互动功能,定期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

  ★税务工作人员实行AB角服务

  税务工作人员在高质量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A角作为第一责任人,当A角人员因故离岗,应按程序与B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B角人员当履行相关责任,杜绝出现以人员不在为由,不受理涉税业务或拖延办理时间的“梗阻”现象发生。

  ★税务稽查工作实行人性化服务

  对于税务稽查工作,一是实行检查计划制。由市国税局稽查局统一安排税务检查计划,除举报、协查案件等情况外,对纳税户一年内不安排重复检查。二是实行稽查告知制。对纳税户在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时,同时下达《税务检查告知书》,告知纳税人税务检查人员在进行税务稽查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检查纪律以及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在告知书上公布廉政举报电话及税务违法举报电话。三是实行特殊情况调整检查时间制。对于已纳入月份检查计划的纳税人,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在计划时间内配合税务机关检查的,可根据纳税人提出的意见,适当调整检查时间。四是实行轻微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制。在检查实施过程中,对纳税人出现的非故意违规、善意取得抵扣凭证以及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五是实行稽查回访制。对于已经查结的案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回访,听取纳税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