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共洛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赵定远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11月4日在洛阳逝世,享年93岁。
赵定远同志1921年3月出生于山西省介休县,1938年参加革命,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先后历任山西省介休县抗日农民救国会武装部部长,山西省抗日农民救国会宣传部副部长,山西省抗日农民救国会主席,山西省介灵联会县抗日农民救国会主席和山西省介休抗日县委常委、县长,太岳行署岳北督察专员公署督察员。1948年3月调离山西,被任命为中共豫陕鄂后委(后政局)豫西地区党委政策研究会工作团副团长。1949年3月后历任中共河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村组组长,河南省农林厅副厅长、厅长,河南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代部长等职。1960年9月“信阳事件”临危受命,担任信阳地委书记。1966年8月受“文革”冲击,1970年11月平反后担任舞阳工委书记。1976年6月被迫停职学习,受到不公正批斗。1980年3月中央落实干部政策后,被任命为中共洛阳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83年10月离职休养,享受副省级单项待遇。
赵定远同志在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中,历经坎坷奋斗不息、身处逆境百折不挠,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无比坚定,对党、对人民、对共产主义事业忠心耿耿。他坚持原则,立场坚定,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政清廉、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赵定远同志为党、为国家、为人民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