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周边法治环境治理活动中,汝阳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五个一”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地方经济发展。
领导担当第一责任人。由院长担任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协调全院政法服务官及各业务庭服务企业工作;班子其他成员与重点企业、在建项目“结对子”,担任平安建设首席服务官;各中层负责人担任政法服务官协助首席服务官工作。
立案审查一日内完成。在立案大厅设立涉企案件立案窗口,凡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受理和移送审判或执行的工作;对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当天进行首次调解。
诉讼服务“一揽子”提供。设立涉企案件协调中心,安排专人为企业解答问题,切实解决当事人“跑累”和“问累”问题。
涉企纠纷统一审理。将所有涉企纠纷集中到新型合议庭办理。
强制措施“一把手”审签。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的企业,多做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确须采取强制措施的,须经院长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袁喜宝 李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