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小麦问:前不久,我在老家县城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买房手续不是很规范,当时是一次性付款,开发商只给了一张收据和购买合同(不是购房合同,只有简单的两页纸)。后来,我拿着这些去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说必须有河南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规范合同文本才可以提取,但开发商说他们没有,我该怎么办?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姜玉松律师答复:按照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当地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职工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购买自住房,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予以核实,应该说是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的。只要你所提供的材料具备实质要件,你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或合理反映,相信是能够得到解决的。如果无法解决,你可以向其管理部门反映。 (以上回答由大进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依据法律条文及公开资料进行分析与解答,仅供参考。您可拨打楼市热线13403793354咨询,或发电子邮件至cbb20@sohu.com或QQ:657266146咨询。)
(本刊记者 畅冰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