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月21日电(记者 李丽静)今春新学期开始,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免收学杂费,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学生住宿费,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管理办法》规定,享受免收学杂费政策的范围和对象为: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地区(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非国家级贫困县(市、区)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和在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在所有县(市、区)农、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