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 通讯员 孟国华) 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已将2007年春季6860万元“两免一补”补助资金及提高学生平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拨到各县(市)区,438736名农村中小学生将得到资助。
根据今年的“两免一补”政策,我市将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元;特殊教育每生每年230元。
我市将继续对农村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教科书标准为每生每期小学40元、初中75元、特教40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为“一补”资助对象在校住宿期间,每生每天补助1元。
另据了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国有农场、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有关政策。
3月20日前,“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受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