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亚武 通讯员
王川一)昨日下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3月20日召开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典立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建议议程。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的安排,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董平海作了关于召开洛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意见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3月20日至25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1.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洛阳市2006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2006年洛阳市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市级预算;4.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作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委主任郭素玲作了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经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郭丛斌、陈海勤、尚朝阳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