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3月19日电 河南省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严肃查处10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河南一些地方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违法违纪案件呈高发态势,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绊脚石”。
《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今后将重点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和社保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非法征用、占用农村土地的违法犯罪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害农、坑农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和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
为了预防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在制度建设上,《实施意见》强调,全省乡镇要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决杜绝“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现象。村级决定重大事项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要健全村级资金收支管理、审批、监督制度,尤其要管好用好支农惠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