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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人防行业新风 促洛阳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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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4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推行“阳光政务” 实施“零距离”服务
树人防行业新风 促洛阳经济发展
  行政执法队员执法前正在接受文明执法教育。
  人防执法人员上门为企业解决问题。
  洛阳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工作人员正在热情解答有关问题。
  市人防办党组在集体研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
  洛阳新区市人防办应急指挥救援中心。
  市人防办召开落实十项制度整顿机关作风大会。
  人防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共同探讨优化经济环境的具体措施。
  人防执法人员深入现场热情为业主服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进程中,坚持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在确保国防战备需求的前提下,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积极推行“阳光政务”,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零距离”服务,呈现出“清风出来满目春”的全新气象。

  一、认真贯彻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严格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项制度。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召开后,市人防办迅速行动,召开了落实十项制度整顿机关作风大会,刘祥顺主任在大会上作了主题讲话,要求全办干部职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建设单位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要在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中深入思考为业主服务的具体办法,在依法依规行政中寻找便民服务的切入点。

  二、改“审批制”为“办理制”,强化行政服务大厅人防窗口的职能。把七项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采取“一个窗口受理,内转外不转”,实行“一条龙”服务。做到当日办结,立等可取;当日不结,上门服务。

  三、对重大人防工程项目,实行服务官制度,落实“八个主动”,即主动上门、主动接洽、主动宣传、主动参谋、主动代办、主动协调、主动管理、主动保护。

  四、积极推进“程序改革”,做到区别对待,分类实施、对于没有独立执法权的县(市)区征费项目,采取一查、二验、三函告、四催、五催、六执行的方法;对市区百万元以下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实行一审、二验、三告知、四上门、五警示、六列入不守信用单位的方法;对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项目,实行一审、二验、三函告、四上门、五上门、六上门、七警示、八列入不守信用单位的方法;对五百万元以上项目,实行一审、二验、三函告、四上门、五上门、六上门、七上门、八警示、九列入不守信用单位的方法。

  五、坚持每周七个工作日制度。行政服务大厅人防窗口、人防办工程科、政策法规科、秘书科、执法队、行政公务网、市人防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审图室、监理分公司必须坚持每周七个工作日。周六、周七值岗者调休。

  为建立“服务型”人防机关,坚持把服务作为人防部门的第一要务,把群众建议作为人防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满意作为人防事业的第一标准,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树立行业新风。市人防办作如下承诺:

  做到人防行政审批服务十大规范

  一、工作人员佩证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不和顾客发生任何无原则的纠纷。二、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实行“五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标准、公开收费依据,接受群众监督。三、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四、严格按法律法规设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吃拿卡要,不收受现金、礼品、有价证券,不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五、对当事人来联系工作或反映情况,接待者必须热情、耐心,做到有问必答,文明服务,能办的马上办理;暂时有困难的,创造条件办理;无法满足要求的,应及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六、实行“一窗口”服务,服务对象到办事窗口办事或打电话咨询,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人。首问负责人必须做到用语文明规范,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周到服务。对属于负责人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可马上办理的事项要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不属于负责人职责范围的事务,负责人要做好联络、引导工作。七、服务对象到人防办或办事窗口办事或咨询,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所需手续、材料;因材料不完备或不完全具备条件暂不受理的,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手续和不予受理的理由。八、属于办事窗口办理手续的事项,办事人员能马上办理的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实行限时办结服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须转上级机关审批的及时转办,并做好联系催办工作。九、对人防审批项目当日能办理而没有办理完的,次日派工作人员到当事人处或建设单位登门服务和办理有关事宜。十、对需要进行实地检查、复核等审查核实才能予以审批的人防项目,单位内部建立工作顺序联系单快递流转制度,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设立接件人员、时间会签,按规定时间办结,并尽速传递到下一个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坚持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四项制度

  一、修建人防地下室审批。由申请人(单位)根据批准的,向市人防办提出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报告、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纸,经所在县(市)﹑区或企业人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由市人防主管部门核准建设规模,确定防护等级后,当日办理立项批复。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审批。由申请人(单位)根据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提出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请,市人防办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核算应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金额,当日缴费办理。三、人防工程赔偿费审批。由申请人(单位)根据所需拆除或占用早期工事的情况提出报告,提交所在县(市)﹑区或企业人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经有权限的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报废赔偿费,当日缴完即办。四、工业生产厂房项目审批。由申请人(单位)根据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经所在县(市)区或企业人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人防办核实后,立等办理。

  严格人防行政审批责任追究

  从事审批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法违纪行为,要根据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赔礼道歉、调离岗位、停职、行政告诫;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

  1.应当受理而拒绝受理的;

  2.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的;

  3.丢失、损毁审批文件材料的;

  4.违反人防法律法规和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定的;

  5.违反规定增加或减少必要审批程序的;

  6.违反法定权限,超越、滥用职权办理有关手续的;

  7.无正当理由对符合规定条件应当予以批准的行政申请不予批准的;

  8.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予以批准的;

  9.审批项目超过规定审批时限未办理完毕的;

  10.私自作主,放宽审批条件,造成失误的;

  11.违反规定程序实施行政审批,造成不良后果的;

  12.审批人员违反行政纪律收受财物的。

  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1.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出现的违法行政行为起决定性作用的具体审批工作承办人员。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出现的违法行政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科长和主管副主任。

  3.其他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是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外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的科长、副主任、主任。

  报建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属违法违纪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倍以上的罚款,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情况,致使主管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出现违法行政行为的;

  2.故意提出错误的方案或意见,导致出现违法行政行为的;

  3.利用领导职权指令、干预,导致出现违法行政行为的。

  实行人防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六条要求

  一、我们的观念是: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发展是天,环境是地,我愿做一个天地合一的人。二、我们的宗旨是:服务至上,管理第一。三、我们的目标是:部门创建全市行风先进单位,人人争当勤政廉政标兵。四、我们的标准是:企业满意,群众满意;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五、我们的方法是:宁愿上门跑断腿,不让业主撇撇嘴。六、我们的承诺是:当日办结,立等可取;当日不结,上门服务。我为单位添光彩,不让自己扣一分。                 (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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