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提出,要营造“负担最轻、秩序最好、办事最快、信誉最高、纳税人最满意”的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会议以后,市水利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市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全局,结合水利工作具体实际,找差距,定措施,建制度,抓落实,求实效,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水利服务和安全可靠的水利保障。
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思想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进行督查和落实,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对全市水利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局直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五查五看”活动,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教育,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业务水平。二是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加强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各项制度的配套措施,明确“建一流机关,创一流环境,出一流业绩”的具体目标。按照“首次不罚”、“处罚从低”等原则,进一步规范处罚行为,坚决杜绝滥罚、狠罚、重复罚等不良现象。制定了7天工作制、AB角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的实施细则,细化行政行为,推动了各项制度的有序运行。三是严格督促检查。由局监察室牵头,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对违规违纪、“四乱”、“四难”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和现象,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打造文明行业
水利是为人民办实事、谋福利的事业,各项工作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全市水利系统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努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一是在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印发了400多份问卷调查表分别对局机关和全系统进行了调查评议,对反馈的37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梳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了整改。二是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来信来访及“市长热线”反映的各种问题。2006年以来,共收到各种办理件60多件,均及时进行了答复和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不推诿扯皮,不敷衍搪塞,认真调查研究,积极进行处理,尽最大努力达到群众的满意和理解。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洛阳市水利局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洛阳水利网,对水行政许可项目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主要涉水事项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出台了《洛阳市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十不准》,严格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水利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五是加强城市河渠水系的精细化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巡查养护,做到水面无杂物,滩地无垃圾,环境整洁,设施安全,秩序良好,为广大宾客及居民营造舒心舒适的休闲娱乐环境。六是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在全市水利系统营造勤奋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氛围,保证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水利系统及时贯彻落实。
三、认真落实十项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0项制度,贯穿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鲜明主线,坚持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思路。根据10项制度的精神,市水利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并在工作中重点从五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对采砂、取水、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估、水保方案评审等水行政许可及审批、备案事项,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办理。若资料不齐全,及时向申报者说明办理政策、程序、联系人及电话,待手续齐备,审批完成后,主动上门送达。二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局机关主要科室实行7天工作制,对企业或群众遇到的急办事宜,随时提供服务。对前来咨询、投诉或办理相关业务者,实行首问责任制,首次接待人员负责办理或转交,并督促相关人员尽快予以办理。三是严格执行“安静生产日”制度。每月1至25日,水利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禁止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收费、处罚,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进行执法或检查的,必须由局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市优化办批准。四是规范罚款及收费行为。对企业及建设项目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一律不作罚款处理,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罚款项目,一律按最低标准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下达罚款及收费指标。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完善《督导专报》、《工作提示函》、《工作沟通函》、《工作督查》、《工作信息》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做到安排工作有案可查,办理过程跟踪督查,落实结果及时反馈,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四、着力办好六件实事,全面推进水利工作
今年以来,市水利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结合水利实际,着力为城乡居民办好六件实事,全面推进各项水利工作的开展。一是抓好洛浦公园东延伸工程建设,严格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二是抓好解决饮水安全及村村通自来水工作,解决2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150个村通自来水工程,让更多的群众早日用上干净水、方便水;三是抓好孟西灌区建设、现有灌区修复改造和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发展节水灌溉3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进一步促进农业抗灾减灾能力的提高;四是抓好水土流失防治和农村水环境整治,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改善;五是抓好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及安全度汛工作,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及河道险工项目18项,加强对重点病险水库、主要河道险工、地质灾害隐患、矿山尾矿坝及农村危房危窑的安全防范,确保全市城乡安全度汛;六是抓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的稳定工作,摸清底数,搞好试点,积极推进,真正让大中型水库移民享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妥善解决好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稳定问题。 (水办)
一、办理“取水许可”,资料齐全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二、办理“年度用水计划许可”,资料齐全的,4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办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方案报告书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方案报告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五、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资料齐全的,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办理“建设水工程许可”,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七、办理“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许可”,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八、办理“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许可”,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九、办理“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许可”,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办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许可”,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一、办理“利用河道、水库从事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许可”,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二、办理“水利旅游项目许可”,资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水行政许可事项限时办结制度
河道管理人员加强河渠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