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越) 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2007年度第十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主持,市领导高凌芝、吴中阳、陈海勤、王立林、杨萍、丁福浩,市长助理张政,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白志刚等参加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于2007年2月14日经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规范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行政法规,填补了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法制空白。会上,市法制局介绍了该条例的主要内容。会议提出,要认真组织对该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各县(市)区要对照条例对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按照条例的规定把编制进一步管严,同时加强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各地执行条例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纠正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会上,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会议认为,目前我市的服务业产值在GDP中所占比例还偏低,大力发展服务业对于优化经济发展结构、繁荣市场、拉动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会议提出,要认真学习《意见》的内容,提高认识;抓紧制定我市“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服务业发展年度计划,明确服务业发展目标;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停车场管理规定(草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会议还审议了《洛阳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同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