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北京奥组委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新闻发言人蒋效愚就奥运火炬入台传递等问题发表了如下谈话:
26日晚北京奥组委公布的北京2008年第29届奥运会火炬接力计划传递路线是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这条路线的制定严格遵照了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则。
目前,北京奥组委从媒体报道中了解到台湾当局和中华台北奥委会对2008年奥运火炬计划传递路线不能接受这一态度和相关言论,我们对此表示惊讶。
2006年11月,北京奥组委向所有拟传递城市所在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发出参加火炬接力的邀请。2006年12月28日,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请。
随后,国际奥委会批准了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计划路线。
4月20日,蔡辰威突然致函北京奥组委,函称:“目前诸多事务之发展非我体育领域所能掌握。”“奥运圣火由第三国传递至台北后再传至香港的过程中,将会被矮化为从‘中国台北’传至‘中国香港’,我方主管机关因此要求圣火传递至台北,必须由第三国进出。”这一电函对以前双方达成的协议单方予以否定。
北京奥组委为了满足台湾同胞传递圣火的愿望,于4月25日再次致函蔡辰威,指出:“目前火炬接力路线发布在即,贵方来函提及主管机关的要求违反了双方已达成的共识和贵方已书面确认的路线,对此我们不能理解。”“奥运圣火前往台湾是一件有益于传播奥林匹克精神、有益台湾同胞的功在千秋的大事,还望能以台湾同胞利益为重、以奥林匹克运动的大局为重,不受政治或人为因素干扰,多做工作,继续执行双方达成的共识和确认的传递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