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5月9日电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日上午开庭,审理中国轻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胡建平挪用巨额公款一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在法庭上指控,胡建平在2004年到2006年,采用各种方法挪用公款1639.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赌债、套取现金等,除220.4万元退还外,余款至今没有追回。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自2004年9月到2006年2月,胡建平利用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以及保管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的职务便利,采用签发本公司本票、支票的手法,将中国轻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公款1639.5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赌债、套取现金等。与此同时,纪检部门查明,胡建平在此期间30多次频繁出入香港、澳门。胡建平经常结伴光顾澳门赌场,并且出手很大方,知情人称其“输赢几百万元不在话下”,无奈输多赢少,经常欠下巨额赌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