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行政 保障合法权益 孟津县国土资源局具体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合法行政,要求任何行政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得自设职权和超越权限,不得增加行政审批的条件和步骤,不得私自收费和罚款;坚持合理行政,统一执法执罚程序,统一收费罚款标准,做到一视同仁,一杆尺子量到底;坚持诚实守信,及时、准确、真实的对外公布信息,对企业及群众作出的承诺,及时兑现。
坚持高效便民 确保优质服务 建立机关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工作机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业务当即办理,对达不到受理条件的,帮助其完善资料后予以办理。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间,为办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坚持服务承诺 解决用地难题 认真落实首席服务官、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对县级以上重点工程,简化办事程序,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对超出县级审批权限的,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对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交易、抵押、评估等业务的,由第一个受理的人负责到底,能当天办结的当天办结,重点企业当天不能办结的主动预约上门服务,直至办结。
坚持政策支持 营造良好环境 在政策范围内,对企业收费按最低标准执行,对企业罚款按规定下限执行。对使用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工业最低出让价收取;对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可以采取租赁、出让、土地作价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对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项目,可采取流转方式取得使用权;对租赁现有国有闲置厂房兴办工业的免收1~3年土地收益金。凡利用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多层厂房建设的,不受用地指标、批次限制,按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上报,随报随批。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可通过流转方式取得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