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燕锋)2007年中招将于6月25日、26日两天进行。昨日上午,市教育局召开中招工作会,公布2007年我市普通中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招生计划,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为4.1万。普通高中招生的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城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范围:洛一高、东方一高(原拖一高)、东升一中(原轴一中)、市三中,主要面向城市区(不含洛龙区)初(完)中招生;市八中主要面向洛龙区初(完)中招生。
户口不在我市的考生原则上不属于我市高(完)中招生范围,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者,也可报考我市高(完)中。
普通高中招生呈现五大变化
变化一:体育30分计入中招总成绩
今年我市中招更加重视对学生身体素质的要求。根据规定,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纳入综合素质评定,按照省里相关要求,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并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非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仍然加试体育,具体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变化二:考生可填报志愿增多
2006年中招填报志愿采取每档3个志愿的原则,今年我市对此作出改动,考生按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的顺序,每层次可分别填报两个统招志愿和两个择校志愿。招生部门将严格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分批进行录取,即省级示范性高中为第一批,市级示范性高中为第二批,其他普通高中为第三批。在录取时,择校生志愿优先于下一档统招志愿。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市将继续实施省级示范性高中保送生推荐制度。同时,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初中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分配生名额,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计划中的30%用于分配生指标。
变化三:教师子女不再照顾加分
历年中考我市一直对教师子女实行照顾加分政策。近年来照顾范围过大,多位人大代表提议废除此项规定。市教育局对今年的中招加分政策作出调整,不再对教师子女给予照顾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类型有:少数民族考生,归侨、侨眷考生,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子女等。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交验有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交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作为照顾对象。
变化四:严格执行“三限”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我市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择校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的30%。招收择校生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次招满,并进行公示。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
变化五: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
根据要求,各类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标准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3年1.8万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3年1.2万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3年0.7万元。各有关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
此外,今年中招的招生录取工作将继续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课改实验区的考生按学业考试成绩,对考生进行等额投档,再按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择优录取。
普通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根据政策规定,今年我市普通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小学毕业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民办学校和各类办学体制改革的学校也不得以考试方式选拔新生。对招收借读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控制。各初中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招收择校生和复读生,不得举办复读班和补习班。取消“校中校”,举办寄宿班的学校必须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除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收费外,不准以任何名义高收费,违者将严肃处理。
市外国语学校、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的外语实验班仍然面向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招生。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分别到以上两所学校参加外语能力测试,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听力和基础知识问答。除此之外,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的外语实验班新生仍试行公办民助的办学体制,学生全部寄宿,并交纳一定的办学基金,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市外国语学校招收的外语实验班除正常交费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