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中小学招聘教师366名。其中,初中、小学教师59名(编制内),高中(职专)307名(编制内10名,聘用297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7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5年、2006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4年以前(择业期外)毕业且已派遣至我市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目前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代课且代课时间满两年以上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一)高中(职专)学校教师职位307名,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日语、韩语、烹饪13个专业。
(二)初中学校教师职位45名(编制内),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8个专业。
(三)小学教师职位14名(编制内),涉及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4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报考中学(含职专)教师职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专科学历者,须为洛阳市市区生源;
5.截至2007年6月30日年龄在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目前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代课且代课时间满2年以上者,专科及本科毕业生年龄放宽至3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2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7.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
2007年6月4日至6月10日18:00。
五、报名地点
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一楼大厅(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本人应持以下材料(专科学历者还需持户口本):
1.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能否按时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以及教师资格证的层次和专业的有效证明,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2.2005年、2006年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无就业报到证的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
3.2004年以前(择业期外)的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原件。
4.代课教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代课学校出具的代课证明。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市人事局、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者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和信息采集费15元并进行数码照相。2007年6月18日~20日在原报名地点凭收据领取准考证。
七、笔试内容、时间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合计入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新理念、教育教学实践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应用、教学案例分析等。综合知识包括各学科的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7年6月23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9-65166206
0379-63258543
其他试讲、体检、考核等未尽事宜,请登录洛阳人才网、洛阳教育网查询。
洛阳市人事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0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