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 (杨诗琪 黄全权) 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研究编订的《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30日正式对社会发布。
《标准》将城市分为宜居城市、较宜居城市、宜居预警城市3类。通过社会文明度、经济富裕度、环境优美度、资源承载度、生活便宜度和公共安全度6大指标体系,对城市作出综合评价,并按百分制计算“宜居指数”。其中,环境优美度和生活便宜度是最关键、最核心的两大指标。《标准》还提出4项综合评价否定条件,与“宜居指数”共同构成完整的评价体系。宜居指数在80分或以上且没有否定条件的城市,即可被确认为“宜居城市”。
2005年7月,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建设宜居城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目前,已有100多个城市把“宜居城市”作为新一轮城市规划的发展目标。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顾文选表示,《标准》将主要用于全国各城市的自我评测和建设管理,不打算也不支持任何机构利用《标准》进行宜居城市评选排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