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越)随着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其担负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也要不断增强。记者昨日获悉,市卫生局与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
通知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全体居民建立家庭健康档案,首先可从有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家庭入手建档。2007年上半年已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区域,到今年年底,上述重点人群家庭档案建档率应达到80%。
市卫生局有关人员说,居民健康档案是公民个人的健康资料,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档案由建档单位指定专人专柜管理。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将通过入户调查建档、门诊就诊建档、健康体检建档三种方式进行,希望广大居民对这项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