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材料。我局于7月1日发出责令2006年度未年检企业限期20日内申报年检公告,截止7月20日,下述企业及分公司、分支机构仍未申报年检。
洛阳市顺兴梵尔塞灯饰厂等1174家非公司企业。
洛阳启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844家企业。
郑州利民百货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等5537家分公司及营业单位。
洛阳梦园果业有限公司等52家外资企业及12家分支机构。
根据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等有关规定,再次责令上述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22日)到原登记机关申报年检,并接受处罚。逾期仍不申报年检的,将依法吊销其执照。
2006年度未申报年检企业的详细名单见“洛阳红盾网”,如有异议者,请到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实。
网址:http://www.lyaic.cn
联系电话:内资企业63196123 63196117
外资企业63196141 6319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