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实习生 孙睿)昨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法制讲座,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法》是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中的核心法律,对我国林业事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法制讲座上,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从立法宗旨、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植树造林、森林采伐等方面对《森林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法制讲座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洛阳军分区司令员宋中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栋、伏秀霞、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市总工会主席马东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委书记任海航及市直委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法制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