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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版:新安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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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人满为患 排污费不够“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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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环保局人满为患 排污费不够“吃饭”
  近来,安徽省灵璧县环保局职工向本报反映,该县环保局机构臃肿,人员超编严重,职工工资比安徽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标准还低,职工们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基本上没有。

  人满为患 严重超编

  记者调查后发现,灵璧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自2003年成立到现在,正式人员已经达到73人。而根据灵璧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3年1月14日的一份《关于环保监察队编制的批复》文件,环境监察大队的编制仅为21人。

  即便这样,灵璧县政府仍然不断地向环保局安排人员,每年都有好几名。对于这些人,灵璧县环保局只能接收。新来的人员基本被安排到了环境监察大队,再加上一些聘用、借调的人员,环境监察大队从2003年到现在,短短几年时间人数便增加了好几倍。

  僧多粥少 待遇不保

  据灵璧县环保局纪检组长刘团结介绍,现在环保局共有干部职工94名,其中公务员编制的有8名,他们的工资由县财政全额发放;财政差额拨款的有13人,他们的工资县财政发70%,另外30%由环保局自己解决;剩下的73人都在环境监察大队,他们的工资要靠环保局自己来解决。

  灵璧县环境监察大队的一位队员告诉记者,他们监察大队队员的工资这么多年来一直是200多元。灵璧县环保局给记者出示的环境监察大队2007年5月份的工资清单表明,除了几个大队长,普通职工的工资基本上都在200元左右。据了解,安徽省人民政府于2006年10月调整了安徽省最低工资标准,灵璧县的最低标准是每月360元。

  灵璧县环保局的有关同志介绍,环保局去年收上来的排污费为99万元,这些钱25%上缴省、中央财政,40%由市、县调控统一安排使用,剩下的35%归县环保局支配,环保局基本上把这35%的排污费用于发工资。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据了解,虽然环境监察大队现在超编严重,职工的工资很低,但仍有很多人托亲戚找朋友挤进来,因为在他们看来,环保局的饭碗毕竟是公家的,在环保局上班也算是公家人。

  设备简陋 无力监测

  环保局职工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也带来了一些严重后果。据知情者反映,很多职工私下里做起了生意,有的名义上在执法监察,实际上是在忙自己的事情。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整个环保局的办公条件相当简陋,一些办公设备仍然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水平,高科技对于他们来说还比较遥远。对记者的疑问,卓局长说,他们的环境监测设备到现在也只有噪声机,大型先进的仪器基本上没有。当记者问及对废气、废水、废渣等如何监测时,该局长坦承,对于这些监测项目他们也无能为力,因为环保局根本没有像样的仪器,也买不起那些大型监测设备。据了解,环境监察大队的很多人员整天在外面收取排污费,征收排污费才是他们最主要的工作。 (据《人民日报》7月30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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