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武平乐 实习生 杨靖瑜)昨日上午召开的市重大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第14次汇报协调会特别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矿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建立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我市矿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在听取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后,会议指出,去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矿业违法行为隐蔽性更强,执法难度增大;二是探矿区内以采代探、非法开采行为反弹;三是部分矿区盗采资源行为屡禁不止;四是采选比例失调。
为保持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大局稳定,会议强调,近期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矿业违法行为。抓紧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公安警察支队和各级各部门执法监察队伍的作用,加大矿业执法监察力度,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查处一批矿业违法犯罪案件,对非法盗采行为要立案侦查,对重大案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对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各类矿业违法行为的矿山企业实施全面治理,该停产整顿的要依法停产整顿,该取缔的要依法取缔。
二要加强对有证矿山企业的管理,杜绝有证矿山矿区的非法盗采行为。要督促铝工业重点企业按照法定职责进驻已拥有的铝土矿区,加快矿山开发建设和勘察工作;要协调铝工业重点企业对资源实施可持续开发,尽快制定中长期规划,落实资源保护措施,坚决杜绝靠收购矿石维持生产的短期行为。
三要加强对勘察企业的管理。一方面支持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资源勘察工作,另一方面对探矿权人以采代探、圈而不探、乱采滥挖、非法转让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四要取缔违法小选厂,纠正采选比例失调。
五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把整顿和规范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陆续出台一批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要在制度建设、体制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做更多有益探索,逐步形成矿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