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洛发[2004]23号)和《中共洛阳市纪委、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建立督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洛纪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将于2007年8月至10月对孟津县、伊川县、市林业局、市广电局、市房管局、市煤炭局6个单位的现任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工作作风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改革发展稳定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各督查工作组的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第一督查组督查单位:孟津县、市广电局、市房管局;举报电话:15838593619
第二督查组督查单位:伊川县、市林业局、市煤炭局;举报电话:13838866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