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李帆)好消息:本月底前,7月和8月两个月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手中。从9月起,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按照新标准进行发放。这是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
本月下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转发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为2006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参保人员增加养老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省里的调整政策,符合调整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按每人每月30元和20元增加基本养老金;在此基础之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2元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通知》规定,如果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还符合以下条件,那么在此次调整中,还将在执行上述调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条件一:198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如果是195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1986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条件二:由政府人事(职称改革)部门批准组建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和60元。
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各类高级技师,并被聘任在企业技能岗位上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每人每月再增加养老金60元;1986年1月24日职称制度改革前具有工程师技术职称,并被聘任在企业技术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累计增加。
据悉,我市的涨幅略高于全省105元的平均调整水平,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领取养老金超过900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相关政策,可登录洛阳劳动和社会保障网(http://haly.lss.gov.cn)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