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商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及时解决与消费者发生的所有纠纷。
2.各商家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者定价坚持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不搞价外不合理收费;不搞虚假让利、优惠;不搞虚假物价和欺诈等违法行为。
3.各商家在经营中一律使用符合《计量法》规定的标准量器和衡器,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4.各商家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诚实守信。销售大件商品要按照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5.各商家保持购物环境干净整洁,店堂店貌美观大方,营业员着装得体,举止端正,用语文明,待客热情,彬彬有礼。
6.示范街成立由宣传、商业(贸易)、价格主管部门、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会以及消协、个协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指导小组,协调有关工作,督促各商家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做到投诉不出柜组,不出商店,不出街区,保证投诉完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