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查日报》5月29日刊登的朱福忠的悔过书。 |
| 张绍仓7月11日在法庭上念自己的悔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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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绍仓,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厅级),兼任皖能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此前曾任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商贸处处长、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主任。7月11日,张绍仓涉嫌贪污、受贿案在阜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张绍仓利用职务便利,1992年下半年借为某公司解决350万美元外汇额度之机,收受这家公司支付的调剂费人民币700万元。1989年至2006年,张绍仓单独或伙同其妻、儿子收受他人贿赂,共折合人民币278万余元。
庭审中,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一直沉默不语的张绍仓掏出老花镜,含泪念了自己写的长达4页的悔过书,3次说出“后悔”二字,恳求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
然而,记者发现,张绍仓的悔过书,和《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在2007年5月29日以《“我的错误是在无监督约束下发生的”》为题刊发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原区委常委、同安镇党委书记朱福忠的悔过书有几处雷同,有抄袭的嫌疑。
涉嫌抄袭的悔过书
下面是张绍仓的悔过书——
我走上腐败道路的原因尽管有很多,但主要还是自己的主观原因。
我是农民的儿子,组织上为了培养我,送我上大学,将我下派到县里挂职锻炼,倾注了很大的心血。走上领导岗位之后,随着职务的升迁、地位的变化、业绩的建立,我逐渐自满起来,认为业绩的取得是因为自己有能力。帮人解决点困难,就以恩人自居,认为自己有活动能力。在这种扭曲的思想支配下,从逢年过节收点礼品开始,逐步发展到收受他人礼金,以至于后来一发不可收拾。
由于身居要职,手中有权,说了算数,找我帮忙办事的人多了,攀附追逐和前呼后拥的人也多了。渐渐地,自己把组织纪律、党纪国法都忘在了脑后,把党性原则丢到了一边。在朋友、感情、哥们儿义气的驱使下,我的胆子越来越大。这个时候,我心里只有人情,没有党性纪律观念,只想个人得到好处,没有想到党纪国法对自己的约束。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我现在非常后悔,但已悔之晚矣。
在工作前期,我对金钱没有太多的想法,完全以工作成就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涉嫌抄袭朱福忠悔过书第五段的内容。朱福忠说:在工作的前期,我对金钱没有太多的想法……完全以工作成就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走上领导岗位后,我逐渐迷失了自己的坐标,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以企业的大功臣自居,处处说一不二,把企业的人事、财务等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对重大事项往往是我先拿定主意,集体议事过程仅仅是花架子,常常演变成下属领会和执行我事前已作出的决定的过程。纪检和其他干部对我起不到监督作用,上级领导对我的监督也是遇事说事。在这样一个不受监督和约束的状况下(涉嫌抄袭朱福忠悔过书的第三段,朱福忠说:在镇党委书记的工作中,我逐渐迷失了自己的坐标,摆不正自己的位置。我把自己看成是阳光城建设的大功臣,并以此自居,处处说一不二。我把同安镇的人事、财政、国土、规划和城建等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对重大事项往往是我事先拿定主意,集体议事过程仅仅是花架子,常常演变成下属领会和执行我事前已作出的决定的过程。同安镇的纪检和其他干部对我起不到监督作用,当时的区委主要领导对我的监督也是遇事说事,轻描淡写。在这样一个不受监督和约束的状况下,我工作起来放得很开),我最终没能把持住自己,伸出了不该伸的手,在金钱面前败下阵来,成了金钱的俘虏。
现在想来,我真是糊涂,自己有什么资格自大,有什么好居功自傲的?企业的发展是遇到了好时期、好政策、好条件,我只是恰好在这个阶段在这个企业做领导,换了别人也一样会有快速的发展。更何况,在物质待遇方面,也在一年年提高,比起其他同学、同事,我的待遇算得上很优厚了。我真后悔超越了法律法规的束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但给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也把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是虚妄自大和对法律的无知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现在才如梦初醒,却晚了(涉嫌抄袭朱福忠悔过书的最后一段,朱福忠说:现在想来,我真的糊涂,自己有什么资格自大?哪里值得为金钱自卑呢?同安镇的发展是遇到了好时期、好政策、好条件,我只是恰好在这个阶段在这个地方做党委书记,换了别人,同安镇也一样会有快速的发展。……物质待遇方面,也在一年年地提高,比起其他同事,我的待遇算得上很优厚了……在自卑的阴影下,虚妄的自大把我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这么多年来,我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忽视了世界观改造,时时忙于应酬,更没有加强廉政修养,现在真是后悔不已。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教育,忘记了党纪国法。我将受到法律制裁,这完全是罪有应得,咎由自取。被审查以来,我积极配合纪检、司法机关把问题交代清楚,认真反省,争取好的态度,从思想上转变认识,从行动上重新做人。同时也恳切地盼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也决心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好好改造自己,报答组织,做一个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人。
关于贪官悔过书的是是非非
张绍仓的悔过书和朱福忠的悔过书,有着惊人的雷同,或者整句照搬,或者略作改装——张绍仓悔过书存在抄袭的嫌疑。朱福忠原是镇党委书记,而张绍仓原在安徽省计划委员会任商贸处处长,后到企业任职。两人的经历是不同的,作案的手段、地点、背景不同,所以两人对自身腐败的悔悟,不可能相同。《检察日报·廉政周刊》刊发朱福忠的悔过书在前,张绍仓法庭忏悔在后。据了解,在不少监管场所,有关部门都订有《检察日报》,一些被羁押人员是可以看到的。所以,存在这样的可能:张绍仓从报纸上看到朱福忠的悔过书,然后结合自身实际照葫芦画瓢“有感而发”。
但无论如何,张绍仓要想真心忏悔的话,也不能“借用”别人的悔过书啊。
现在不少贪官在落马后都会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忏悔,甚至“痛心疾首”地写下“万言悔过书”,也有的贪官在法庭审理的“最后关头”以法庭最后陈述等形式,表达其悔恨之情。贪官这种“到了黄河才死心”的忏悔,到底是真心悔过还是作秀式的表演?当然,这其中不乏犯罪后真心认罪悔罪的,但也有忏而不悔的,他们的直接目的是想尽量给组织或法官留下一个忏悔改过的好印象,以便得到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张绍仓这份涉嫌抄袭的悔过书,悔过的诚恳度有几分?他在法庭上的忏悔疑似作秀。
《检察日报》之所以专门开设《忏悔录》这个栏目,刊发贪官的悔过书,初衷是想剖析贪官们腐败的轨迹,探寻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对领导干部能起到一些警示教育的作用。至于一些贪官在特定场合说的话是真是假,是不是真心悔过,真实动机和目的何在,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最清楚。
有些评论者说贪官的忏悔空话、套话多,此评论尽管有点偏颇,但用在一些贪官身上是合适的!不过细究下去的话,如果这些贪官的话句句都很真真切切、朴实无华,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满怀感情,那么,当初他们还会腐败吗?我们还会称他们为“贪官”吗?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论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往往是贪污贿赂腐败、失职渎职腐败的胚胎,防治腐败需要从教育领导干部求真务实、说真话办实事开始!
(据《检察日报》9月4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