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周晓)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今年秋季“两免一补”工作正式启动,用于免除受助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的9285.5万元资金已下拨各县(市)区。
“两免一补”的资助对象
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对象范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地区(含县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其他县(市)区农村地区(含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以及县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
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对象范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学生,其他县(市)区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父母均为农民的贫困家庭学生。
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对象范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资助对象为免费教科书资助范围内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其他县(市)区资助对象为免费教科书资助范围内的寄宿生。资助面要达到应资助对象的100%。
此外,在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两免一补”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国有农场、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有关政策。
“两免一补”的资助标准
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学校对受助学生免收学杂费后,财政对学校给予补助,其补助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学期100元,县镇初中115元;农村小学75元,县镇小学90元;特殊教育115元。
免费教科书(含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期45元,初中80元,特殊教育45元。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一补”资助对象在校住宿期间,每生每天补助1元。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市秋季“两免一补”共下拨资金5377.1万元,受助学生50.4万人。今年我市扩大了免除学杂费的资助对象,“两免一补”资金和受助学生将会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
按规定,学校要在本月18日前成立评审小组,初步确定资助名单,进行公示,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本月26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将该项政策落实到位。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称,各有关学校严禁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预收课本费和学杂费,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两免一补”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