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龙区法院执行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在“雷霆”行动开始的十几日之内,就结案92起,结案率达到37%。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该区法院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同时调整扩充执行机构力量,加大执行力度,积极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使其支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区法院执行局进一步强化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建立有警必出联动机制,对那些存在侥幸心理,想方设法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法院、公安局、检察院联合执行的手段。
目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唐某就得到了严厉的处罚。唐某于2004年与同村居民王某发生借贷纠纷,拖欠王某人民币6万余元,到期而未偿还。后债权人王某将唐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近日,法院判定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唐某已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由检察院起诉,公安局批捕。唐某被捕第二天,其家人就将该案执行余款6万余元缴到了法院,使此案顺利执结。 (高书峰 魏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