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燕 通讯员 卢智屹 吕德献)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07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的要求,我市的石油价格财政补贴工作已全面展开,今年省拨付我市补助资金共3437.27万元,目前,市财政局已向各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财政局下发通知并拨付资金。
据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负责人介绍,此次石油价格补贴范围和对象为,2007年8月7日前我市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从事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城市出租车司机、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按行业补贴资金分配情况及补贴标准为:渔业补助21.04万元,林业补助 117.32万元,城市公交补助1855.94万元,农村客运补助334.13万元,出租车补助1108.84万元。对2007年8月7日以后新增的补贴对象,按以后中央确定的政策执行。
据介绍,对不同的行业,石油价格补贴的具体标准不同。其中,渔民和渔业企业按市渔政站核对的截至2006年12月30日机动渔船的马力数计算分配我市补贴资金。据此计算,我市2007年度渔业补贴标准为每马力16.87元。
对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的补助标准也不同,林业企业继续按用油量补贴,林场、苗圃按林地面积补贴。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承包给职工经营的,则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承包人。据计算,我市2007年度林业企业按每吨油663.04元进行补贴,国有林场按每亩0.743元、国有苗圃按每亩37.48元进行补贴。
据介绍,由于城市公交发展变化较大,我市按公用事业局核对的标准车辆和调整系数计算分配各县(市)补贴资金。据此计算,我市城市公交2007年度市区补贴标准为每标台13272.24元,县(市)补贴标准为每标台6636.12元。
城市出租车的补贴则按自然台数计算。据计算,我市2007年度出租车市区补贴为每辆2367.04元,县(市)补贴为每辆1183.52元。
对农村道路客运按标准台数计算补贴。据计算,我市2007年度农村客运补贴标准为每标台5581.37元。
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认真做好补贴兑现工作,市财政局要求各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财政局要保证在9月1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在补贴兑现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清册编制到位、补贴兑现到位、完善手续到位。在执行过程中,不准随意调整补贴标准和用改革前已经出台的政府补贴抵顶用油补贴,不准由别人代领代发,不准借发放补贴之机向受补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