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建宇在写材料。 袁喜宝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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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石文禹 特约记者 袁喜宝
今年4月,汝阳县委、县政府开展了首届“十佳人物”评选活动,43岁的程建宇以高票当选。
在评选中,曾经程建宇手送进监狱的犯罪嫌疑人和刑满释放人员也投她的票。一名姓洪的缓刑人员说:“我投程检察官的票,是因为她办案坚持客观公正,富有正义感,她的人品征服了我。”
躺在病床上等死,还不如倒在工作岗位上更值得
1981年,18岁的程建宇通过招干考试,跨进了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大门。面对庄严神圣的检徽,一种使命感催促着这个年轻人如饥似渴地学习着专业知识,立志做一名优秀的检察官。
正当程建宇宏图初展时,1984年4月,她在下乡办理一起经济案件途中,受到了狂风暴雨袭击,全身高烧持续不退,以致发展成严重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病魔迅速侵袭了她全身各个器官:皮肤出现块块红斑并发生溃烂,关节肿胀,心脏和肾脏严重受损,四肢肿痛无力难以动弹,生命几度垂危。
1984年秋天,程建宇被转到北京一家著名医院,专家在其诊断书上写道:愈后不佳,最多能再活一年。
住院期间,检察院的领导和同事始终给予了她无微不至的关怀。有的同事撇下幼小的女儿,有的离开新婚的丈夫,来到医院照料她、开导她;坚守岗位的同事还让人捎来字条,鼓励她、安慰她。检察长给她写来了一封长信:建宇,你是个好孩子,既然得了病就要面对现实,积极配合治疗;院里工作很忙,大家都在等着你回来大展身手啊……
读着信,程建宇热泪盈眶。当天夜里,她心绪难平:自己是党员,一直接受党的教育,组织上又是那么关心自己,自己的生死一直牵动着全院同志的心。活一天就应该快乐一天、工作一天,就应该把党和人民的事业看得高于一切!与其躺在病床上等死,还不如倒在工作岗位上更值得。想到这些,程建宇胸中豁然开朗,在这种信念的鼓励下,她又鼓起了生活的勇气。第二天,她像换了一个人,积极配合治疗,不久,她的病情竟奇迹般地得到了控制!
1985年春天,冰雪消融,万物复苏。程建宇能下床走路了,生活也渐渐地能够自理。一天,她向家人和医生提出要去上班,大家看到她身体虚弱,就极力劝阻。但是,“我要工作”的念头在程建宇心中燃烧已久,难以熄灭。第二天一大早,程建宇的身影出现在检察院大门口,全院的同志迎了上来,掌声响成一片……
“我不能为检察事业添砖加瓦,就让我为之捧一把土、抹一把泥吧”
26年中,程建宇曾先后在法纪、经济、刑事检察、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宣传教育等多个岗位工作过。每项工作,她都倍加热爱,从不吝惜付出。在担任监所检察科内勤工作时,她的病情刚刚缓解、身体极度虚弱,除了完成自己担负的报表材料工作外,还坚持每天骑车到两公里以外的看守所同在押犯谈心、询问所内情况,并到20公里外的省劳教所取证。这期间,她协助同志们办理了多起“两所”干警违法违纪犯罪案件,由于工作突出,她被省人民检察院监所系统评为优秀内勤。
红斑狼疮这种病,只能控制,不能根治。为了稳定病情,程建宇必须每天服用激素类和提高免疫力的药物,每周必须输液治疗一次。如果间断,5天之内就会出现生命危险。而且这种病,太阳光刺激、劳累过度、受风寒均容易发作。
程建宇知道自己病情严重,但是她常说:“我不能为检察事业添砖加瓦,那就让我为之捧一把土、抹一把泥吧!”
1999年初,程建宇主动要求调到人手短缺、工作繁忙的侦查监督科工作。在炎热的夏季,她戴着帽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与同志们一道下乡摸案源、排线索,深入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调查取证。为了及时办结案件,她把服用的药随身带,常常晚上到医院输液治疗,而把白天的时间全部用在工作上。 (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