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7日,在卢森堡的欧洲初审法院,美国微软公司首席法律顾问布拉德·史密斯(左)与欧盟互通性系统委员会的律师托马斯·温耶握手。 (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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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卢森堡9月17日电(记者 尚军 潘革平)欧洲初审法院17日裁定,维持欧盟委员会2004年对美国微软公司作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
欧洲初审法院的判决书认为,微软公司滥用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犯下的两项违法垄断行为均成立。
判决书说,一方面,微软公司拒绝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导致后者开发的软件无法与微软“视窗”操作系统充分兼容,危及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微软公司将自身媒体播放器嵌入“视窗”操作系统的“捆绑”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存在削弱竞争的重大威胁。
因此,法院在实质问题上同意欧盟委员会的认定,并维持了欧盟委员会对微软公司作出的处罚决定,包括4.97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
对于欧洲初审法院的判决,双方均有权在判决送达后的两个月内决定是否向欧洲法院提起上诉。
微软公司律师史密斯在欧洲初审法院判决后发表的简短声明中,拒绝就微软公司下一步的行动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