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社会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向参保对象讲清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办法、内容和参保的好处,讲清楚政府的补贴标准,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完善各级经办机构。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经办机构必要的办公设备、人员、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加强基层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各经办机构要科学设置参保、缴费、就医、支付等各种流程,实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的直接结算,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完善各级财政补助机制。目前城镇居民中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大部分是经济收入较少或无经济收入来源的城镇困难人员。为帮助困难群体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低保家庭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在校城镇中小学生和下岗失业人员等4类人员给予重点缴费补贴,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市政府已经明确了市级和县级财政补助标准,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相应的财政配套补贴机制,年初财政预算要足额安排,不折不扣地执行标准,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严格基金监管。要把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户专账,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强化监督、确保安全”。要建立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把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贯穿到各个环节。建立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使用、结余及“大单”报销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科学设计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项目、范围和比例,实行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管理,完善结算办法,努力降低医疗费用。
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建立与新的制度相配套、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做好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成了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主体框架。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这两种制度的政策要点,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继续推进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各种所有制组织的从业人员参保,不断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郭洪昌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估计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成功。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里已成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要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规划,明确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进度,明确保障措施,力争国庆节前参保人数有较大的突破。
二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经办机构建设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市财政、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市政府将在10月份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安排,保证各个环节落到实处。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不断完善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