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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房产管理局于2007年4月5日作出[洛房政(2007)48号]注销决定,将冀卫东所持第X276298号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现依法向你送达[洛房政(2007)48号]决定。请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到洛阳市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科领取注销决定,逾期则视为送达。你若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建设厅或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洛阳市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