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洛阳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洛阳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确定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培育特色、争创一流”的整体思路,工作中立足于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创造亮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洛阳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监狱劳教:春风化雨育新人
近日,曾在我市黄河桥劳教所服教的贵阳人张某专程来到该所对劳教人员进行现场帮教。这位昔日的浪子,如今已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画家。近年来,在我市监狱、劳教干警耐心细致的教育、感化、挽救之下,已有数千名刑释解教人员走出高墙,迈上了新生之路。市司法局党组和各监狱劳教单位党委始终把狱所安全稳定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平安监狱、劳教所”创建活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和干警岗位练兵活动,积极推行监务、所务公开,促进了狱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不断深化监狱劳教工作改革,在劳教场所推行封闭式、半开放式、开放式管理,极大地激发了劳教人员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的积极性。市劳教所推行的“三段四期五化”戒毒工作管理经验在全国“戒毒康复”经验交流会上宣传推广;黄河桥劳教所“三种管理模式”经验在全国劳教系统进行了交流推广。经过不懈努力,3个监狱劳教单位连续多年保持安全无事故,全部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分别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连年在全省监狱和劳教系统目标考核中名列前茅。
法制宣传:送法服务到您家
几年来,洛阳市司法局和依法治市办公室通过“创新机制、狠抓载体、丰富形式、以点带面”等有效措施,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农村党员干部、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农民法律夜校523所、社区法律培训中心209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56个,为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4000多名,在普法教育中发挥了重要的载体作用。尤其是把农民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为每个行政村培训5名至10名农民工法律骨干,有效地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六进(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和各类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使全民性普法教育高潮迭起,营造了全市公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我市被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两个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70多个村成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打官司聘请律师、有法律疑难咨询律师,已逐渐成为时下人们解决法律问题的基本观念,律师工作的社会了解度、认知度也越来越高。作为全市律师行业的管理机关,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律师所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积极组织律师参政议政,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有效提高决策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建立健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律师参与信访值班接待,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开展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主题活动,筹建洛阳市律协法律救助专项基金,保障和鼓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积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是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面向农村、农民的法律服务咨询年活动,为农民和农民工法律咨询免费解答,对涉农案件降低收费标准。五是组织成立洛阳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志愿者律师网络组织和农民工法律维权律师组织,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提供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务。
公证:文明服务促和谐
日前,在河南省第25届洛阳牡丹花会上,我市举办的龙腾中华舞河洛万人舞龙表演活动,经过市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公证,世界吉尼斯总部总认证官当场宣布:洛阳市成功创造了“舞动的世界上最长的龙”和“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舞动的数量最多的龙”两项吉尼斯世界纪录。为了确保本次申报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市公证处及时介入、全程参与,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了一整套高质量的申报材料,得到了吉尼斯总部官员的高度评价,为此项活动申报吉尼斯纪录成功作出了积极努力。
近年来,全市各公证处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巩固传统公证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征地拆迁、重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房产转让及开发、企业改制、村委换届选举等重大活动,对构建和谐洛阳、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天
2006年5月,洛阳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孩子你何时醒来》的文章,报道了小宏亮被意外砸伤,昏迷不醒,高额的医疗费使其双双下岗的父母不堪重负的消息。市法律援助中心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主动为小宏亮提供法律援助,为其争取到损害赔偿3.7万余元。
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我市法律援助机构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工作宗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健全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网络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市总工会、妇联、残联、监狱组建专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我市实际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沿海发达城市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抽调精干律师充实法律援助队伍,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量,努力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案例评析、卷宗评比等活动,使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的业务素质明显提高。通过近几年的积极努力,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广大受援群众的广泛赞誉,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政府的“民心工程”。
人民调解:筑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
结合新时期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走东家、串西家,讲政策,谈法律,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把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发挥司法、信访、土地、城建等部门的整体合力,建立县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大民调”格局。同时实行八部门联动,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优惠政策,狠抓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相继建成安置基地71个,及时解决了释解人员的生活难题,全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扎实的工作换来了累累硕果。洛阳市司法局被人事部、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考核优秀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基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并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