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松战 通讯员 牛凯歌)按照省政府部署,我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工作要于10月20日前完成。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我市19个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已全部制订完毕,尚未签发的将在近期陆续签发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开展应急救援的基础性工作。我市此次制订的应急预案涉及的内容有:旅游安全、建筑施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电力生产、非煤矿山、工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特大急性中毒、冶金建材行业事故、渔业安全、重特大灾害事故灭火、煤矿重特大事故、民用爆破器材、突发气象灾害、燃气、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水上特大事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
据市安监局负责人介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为: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Ⅲ级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超出县(市)区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县(市)区跨多个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市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