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部门向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哄抬物价行为(昨日本报报道)。这是“有形的手”对市场价格的监管,职责意识可鉴,民本之情可嘉。
要求提出来了,能不能见效还是个未知数。很多事,我们反反复复要求,三令五申强调,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甚至干打雷不下雨。结果,政府部门形象和权威受影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危害。
物价是百姓消费的“晴雨表”,牵动着老百姓的神经,连着老百姓的心。特别是困难群体,每一分钱都恨不得掰开花,对物价更是敏感。
发出告诫书,对守法经营者有警示意义,但对于某些见利忘义的商家,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因此,除了告诫,更重要的是,加强检查和不间断巡查,开通群众举报热线,让不守规矩的经营者置于百姓监督之下,并使之付出成本、得不偿失。
(梁新全)